('温妮莎并非没有沾过鲜血。
可那是猎物与魔物的。
她为了族人能在蒙德城生存下去,不得不成为劳伦斯家族饲养的角斗奴,脚上戴上镣铐,与同为阶下囚的无冤无仇者以命相博。
不知是劳伦斯家族的恶意,让温妮莎初战,便与角斗场的传奇——不败的未冕之王!
他是角斗场一个例外。
角斗场上进行血淋淋厮杀的通常是角斗奴,而这位传奇战士,从他年迈的外表中可以窥见,若非老年投入角斗场这血腥漩涡之中,便是历经百战,留这里多年。
事实上,人们称呼这位传奇战士为角斗士,而非角斗奴,两者一字之差,地位与意义天差地别。
贵族为了彰显自己的仁慈,规定角斗奴只要能够连赢下十二场战斗,便能够获得自由。
可是,真正做到者,寥寥无几。
十二大胜。
每一次的对手,都比上一位强。
每一次的对手,都比上一位了解你的战斗风格。
更何况,十二场战斗中除了台上的决斗,还包括私下里的明枪暗箭。
历史上,赎身者,屈指可数。
十几年前,尚是角斗奴的角斗士,便踏着对手的尸骨,赢得了通向自由的门票。
可角斗奴在最后一场演出结束后,在撼天动地的喝彩中,主人说:
“约定的数量已经达成。你做的非常好,是配得上伟大荣誉的斗士。”
“你是否考虑继续战斗下去呢?”
“以自由之身,为自己的荣耀,为我的荣耀继续表演。伱意下如何?”
角斗奴低头看了眼胸前别起的花朵,那是年幼的主人温柔的予他馈赠。
每场胜利。
主人都不会把他看作卑贱取乐用的奴仆,允许他同席共饮,赠予他量身打造的金杯作酒盏。
这是一种莫大的荣誉。
这是主人对他的温情信物。
同时。
观众们声嘶力竭的为决斗的血腥呐喊、宣泄,为强者的诞生喝彩、狂欢。
而这位角斗奴,又何尝不是呢?
他已经沉醉在这份荣耀之中。
可这份荣耀,究竟是他的,还是主人的?
虚荣仿佛黄金的锁链,私情则是噬骨的绵毒。
英雄为胜利之酒踌躇,却错失了赎身的良机。
于是,角斗奴的回答不言而喻。
…………
而今,传奇角斗士站在无比熟悉的角斗场,上面有破损的凹痕,有没有来得及清洗的血迹,有风干成血污的脏痕。
角斗士的出场,全场喝彩欢呼。
不乏红着眼的人,狂吼着让角斗士撕碎眼前娇弱的少女。
他们释放自己兽性,不顾一切。
温妮莎没有得到劳伦斯家族任何的资助,她没有防御的甲胄,只有一把随身携带的剑刃。
而角斗士。
头上佩戴插满显眼羽毛的头盔,好似过去打仗凯旋而归的将军,享受观众的欢呼,那个时候,角斗士不再是奴隶,而是主人,享有荣耀。
手持一把血红色的锋利长枪,这是在赎身战的最后,主人所赠予的饯别礼,千百次的血战中,敌人与魔物的鲜血将它染成魔枪。
虽然年迈,气势上不显半点颓势。
事实上正相反,经过十数年的厮战,杀戮无数的角斗士已经蕴养了一股气,混浊的眼眸凝视敌人,便能让胆小者吓得魂飞魄散、肝胆破裂。
如此恐怖的战士。
胸前却别有一朵格格不入的小花。
模样别提的多么怪异。
曾有人认为是角斗士的弱点,试图毁掉这朵小花,迎接他的是暴怒的角斗士。
这的确是角斗士的柔弱之处,也是他至今站在这里的理由。
谁敢谁能触碰这位传奇的逆鳞?!
角斗士是常客了,所以裁判交给他决定什么时候开始。
温妮莎紧盯角斗士的一举一动。
令她没有想到的是。
角斗士拿出一个沙漏,神圣的摆放在一旁。
每经一战,角斗士都会倒摆,任由沙漏流失。
战斗结束后,角斗士再翻转回来。
每一次,沙漏里的沙子,都没有流尽。
摆完沙漏后,角斗士这才看向温妮莎。
一瞬间。
温妮莎感觉自己坠入了冰窟,原本的紧张、不安、急躁,通通消失了,只剩下了面临死亡时的呆滞。
但是!
家人、族人的模样,从温妮莎的脑海一闪而逝。
琥珀色的眼瞳立刻流露出凶光,犹如一头垂死挣扎的幼兽。
角斗士将温妮莎的表现尽收眼底。
他没有多余的话语。
随着他手持决斗之枪,势如破竹的刺去。
顿时,观众发出撼天动地的欢呼!
温妮莎的瞳孔紧缩,她的神色狰狞,用长剑尝试抵挡。
却被角斗士恐怖的攻势给逼退,踉跄退后,握紧长剑的手隐隐颤抖,差点抓不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