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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重生九十年代,再遇养父亲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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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明出生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,打他出生以来,就没有了母亲,据说是跟着隔壁村的男人跑了。父亲是个一喝起酒来就昏天暗地的酒鬼,成天在外面和那些狐朋狗友们鬼混,心里压根就没有他这个儿子。

当时村里常见的家庭组合一般都是母亲在家中照顾娃娃,男人出去打拼,逢年过节偶尔一次的归来,对孩童都是极大的喜悦。

满面风尘的男人提着大包小包笑呵呵地走进来,母亲怎么都吆喝不回来的儿童听到伙伴们大喊他爹回来了,有点自尊心想要扮大人的孩子面上强装淡定,回家的脚步还是加快了几分。

正要进去,忽然刚刚想起在泥地里哐哐趴,看了眼身上脏兮兮的衣服,心下忽然有些害怕。索性就趴在在门口怯生生地窥探,被放下行李的男人一眼瞥到,顿时黑了脸,大踏步地走过来。

那么长的时间不见,乍一回来,就要摆起架子耍起官威啦?……我的小伙伴们可都在看,你敢像小时候那样打我屁股,我可真不、不认你这个爹了!

吞了口口水,腿脚已经在发抖,都想转身跑走。男人上前一把提溜起他,狠狠地香了口,手里拿出山外的世界的新鲜玩意,在他面前晃了晃,嘴上喊了句:小胖墩,想爹了没?

然后久别重逢的陌生男人就成了父亲,孩子一把抓住新鲜玩意,埋在父亲肩膀上哇地哭了起来。

那是喜悦的泪水,每一颗都在直白地表达想念。

总是扮黑脸的母亲这个时候也不会拿出平日的扫帚,而是面带微笑地看着,眼里同样闪烁着幸福的光。

双亲对孩子的那种疼爱,即使等他们在一个起风的日子离去了,都可以贯穿孩子余下的人生。

趴在门口的窥探者成了黎明,对于他来说,这样的场景从来都不会在他那个家徒四壁的家出现,他也永远不会期待那个浑身酒味的男人口袋里会出现一把糖。

可以说他的前半生就是一部不幸史,直到十八岁那年,他以优异的成绩夺得当地榜首,成为这个村建国以来第一个大学生,即将走出没有任何留恋的浪浪山的时候,这个男人突然死了。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 就像有一阵风突然把这个男人袭卷走了,就好像他从来没有来过这个世界。

他走得太匆匆,连遗书都没有留下,却在临终前找了一个人,在死后告诉这个唯一的儿子——

“你并不是他的亲生儿子。”

“去北上求学吧,你的亲生父母就在那里等着你。”

“不要再回来了。”

来者的话带着当地的特色口音,甚至到了黎明尽管生活在这十八年都听不懂的地步。往后他拼凑半生,才解出了这三句话的正确答案,只觉得这个男人可恨到了极点。

——即使不爱他,也不肯放他走,让他就这样带着仇恨长大。

都说重生到过去是有难以忘怀的人或者及其遗憾的事,上天给予一个填补缺憾的机会——靠北,他真不知道回到这个时候做什么!明明好不容易熬过童年这个最为艰苦的时候!这个连回忆起来都觉得恶心、要抽上三支烟解愁的时候!

怎么偏偏就回到这个时候呢?白手起家,那一个个打碎了牙把苦往肚子里咽的日子铸就了最后的功成名就……为荣誉、为成功奉献一切,到头来付诸半生的努力都白费了,该怎么办呢?

想到这里,黎明有些颓然,不过身体里住着的毕竟是有着三十多年人生经历的成年人,很快他就重振旗鼓。排除一些私人因素,重生也有重生的好处,能以预见者的眼光享受当下时代红利,少走上辈子那些弯路。

“胖腚,嫩爹莫得回来?”说话的是隔壁老住着的婆婆,听说她有一双儿女,但记忆里鲜少见过她的庭院有人造访。

胖腚,村里农历十一月二十一号生的娃就叫这个……还真是熟悉的贱名。太阳有些刺眼,黎明眯着眼睛看过去,满头银霜的阿婆拄着根细拐杖,嘴里吸溜吸溜发出年老寒冷的声音。她站在栅栏边,冲他勾着手。
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 兴许是年仅十二岁的身体里住进了三十多岁的灵魂,思考了太多,站立了太久,情绪起伏太大,早已超出了孩子未发育完善的大脑和身体所能承受的范围,黎明此时只感觉视线一片模糊,身体晃晃悠悠的,但眸光却明确地瞥见阿婆凹陷下去的大眼睛,还有那摊开来的手里明晃晃放着的糖果。

是了,那个酒鬼父亲不愿意给予他糖果,但是总有一些人在他生命里出现,替他父亲完成没有完成的任务。

这些人,后面怎么样了呢……

意识朦胧,迷迷糊糊中黎明向前,踮起脚尖,隔着栅栏,和那双通红的双眼对视,清晰地看见那双眼里一瞬间闪起喜悦的火焰。他伸出瘦弱的手臂,想要接过阿婆手中的糖果。

“嫩那个酒鬼爹昨儿又在外面胡作非为、一啲都唔顾及你……来、乖孙……”阿婆满是褶子的脸上硬生生扯出一抹笑,干瘪的小身子就像是一片秋天的落叶,在风中颤颤巍巍地晃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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