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是想跟逍遥王府划清界限,再无交集。
但却从未料到,逍遥王会把账算得这么清楚啊!
不过转念一想,算得清楚些也是好的。
没有拖欠,也就不必惦记着往日的情分。
于是,想了想问了句:“一共是多少?”
“也没多少。”
逍遥王摆摆手,便开始算账:“你媳妇儿和孩子是正月十五来的,到现在七个月了,整整一千四百两银子。
按照你的说法,你们还得再住二十天,那就是九月初?七个月多二十天,不够八个月。
罢了,就按照七个半月来算了,收你们一千五百两银子,多出来的五天算送给你们了,我也不是个小气的人。
至于伙食费,一天二十两,一个月算三十天,那就是六百两。
伙食费也算七个半月吧,四千五百两就好,多出来的算给你们白吃了。
小厮跟丫鬟,各两个,一个月算五十两吧,一共三百七十五两,收你个整数,你给四百两就好。
衣裳鞋袜算四个人的,每个人每个月算一套,一套算五十两,算七个月,一千四百两。
这样的话,全部加起来是七千八百两,收你个整数,八千两就好了。”
上官轩:“……”
八千两,对灵剑山来说还真不多。
说句起死人不偿命的人,也就是洒洒水而已。
可是他上官轩活了这么多年,还是头一次见有人收整数是往上收的?
怎么?
他看起来很像冤大头吗?
不过,逍遥王说的那些话也着实气人。
什么叫多出来的几天送给他们?
什么又叫少算的伙食费,就当给他们白吃了?
这人会不会说话!
“八千两不好听,我给你一万两。”
不蒸馒头争口气。
上官轩直接从袖口里掏出一张面额为一万两的银票,递到逍遥王面前:“多出来的两千两,就当我请魏兄喝酒了。”
钱财嘛,都是身外之物,上官轩从不把银钱放在眼里。
但凡能用银子解决的问题,对他来说都不是问题。
别瞧着他跟逍遥王一样,都是个惧内的货。
可在银钱这一块,他拥有完整的使用权。
不像逍遥王。
光知道自己家有钱,但一个铜板都摸不着。
这不?
瞧见一万两银票被递到自己面前,逍遥王都快感动得流口水了。
——一万两。
——一万两啊。
——自打成亲后,我就没摸过一万两的银票了!', '!')